在昆明工作的劳动者,若遭遇工伤,工伤工资的计算是他们十分关心的问题。工伤工资的计算不仅关系到劳动者在受伤期间的生活保障,也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以下将详细介绍昆明工伤工资的计算方式及其依据。
首先,了解工伤工资计算的依据至关重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地方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接下来看看具体的计算方式。对于“原工资福利待遇”的理解,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计算方法。一般来说,如果劳动者的工资构成比较简单,就是基本工资加绩效等,那么原工资福利待遇就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这里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为了更清晰地说明,以下通过一个表格展示不同工资构成情况下的计算示例:
工资构成 计算方式 示例 固定月薪 按照受伤前的月工资标准发放 小李月工资5000元,工伤停工留薪期内每月工资仍为5000元 基本工资+绩效 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和绩效)计算 小张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其中基本工资4000元,绩效平均每月2000元),工伤期间每月工资6000元 计件工资 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计件收入计算 小王前12个月平均每月计件收入为4500元,工伤停工留薪期每月工资4500元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则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在停工留薪期内与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工伤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昆明,劳动者遭遇工伤后,应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工伤工资的计算方式,确保自身利益得到保障。